由企业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经县、市两级审核,我局同意注销并收回咸阳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九分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自注销之日起,该企业须依法停止药品经营活动,特此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注册地址 |
库房地址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法人 |
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注销原因 |
注销日期日期 |
1 |
咸阳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第七十九分店 |
许可证号:陕CB9100421
|
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桥底镇南街 |
无 |
连锁门店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
何煜 |
侯敏娜 |
侯敏娜 |
企业申请 |
2019年0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