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大米制品(自制)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5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大米制品(自制)抽检项目包括甲醛次硫酸氢钠、二氧化硫残留量。
附件2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品主要为大米制品(自制)。 抽检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食品安 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共抽检2批次产品,合格2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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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 样 编 号 |
序 号 |
标 称 生 产 企 业 名 称 |
标 称 生 产 企 业 地 址 |
被抽 样单 位名 称 |
被抽样 单位地 址 |
食 品 名 称 |
生产 日期/ 批号 |
规 格 型 号 |
分 类 |
公 告 号 |
公 告 日 期 |
任 务 来 源 / 项 目 名 称 |
检 验 机 构 |
备 注 |
S X D 1 6 0 0 0 5 5 3 |
1 |
/ |
/ |
咸阳 市秦 都区 同壹 圆鱼 和粉 餐厅 |
咸阳市 正兴广 场4层 406号 |
紫 薯 米 粉 |
2016 .06. 15 |
计 量 称 重 |
大 米 制 品 ( 自 制 ) |
2 0 1 7 年 第 1 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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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5 |
咸 阳 / 市 抽 |
咸 阳 市 食 品 药 品 检 验 检 测 中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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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X D 1 6 0 0 0 5 5 4 |
2 |
/ |
/ |
咸阳 市秦 都区 同壹 圆鱼 和粉 餐厅 |
咸阳市 正兴广 场4层 406号 |
菠 菜 米 粉 |
2016 .06. 15 |
计 量 称 重 |
大 米 制 品 ( 自 制 ) |
2 0 1 7 年 第 1 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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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4.25 |
咸 阳 / 市 抽 |
咸 阳 市 食 品 药 品 检 验 检 测 中 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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