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7号
近期,泾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4大类食品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不合格样品3批次。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食品监督抽检包括水果4批次、水产品1批次、畜禽肉及副产品2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蔬菜1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泾阳县天诚和食业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厂销售的标称从三原阳光批发市场(经销商)购进的长豇豆。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泾阳县桥底玉民商店销售的标称从云阳菜市场购进的长豇豆。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泾阳县桥底玉民商店销售的标称从云阳菜市场购进的芹菜。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移交给经营单位所在地泾河新城市场服务与监督管理局,查处情况将于2017年8月6日前报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泾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