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15号
近期,泾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18批次,其中蔬菜9批次,水果8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蔬菜8批次,水果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1)泾阳县家都购物中心销售的由三原阳光市场(供货商)供给的韭菜产品,毒死蜱检出值为0.076mg/Kg,标准值≤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泾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主管部门立即采取下架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泾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