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 寿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17年第15号
关于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近期,永寿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蛋类等2类食品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蛋类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永寿县良友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单位为咸阳阳光市场的莲花白,氧乐果检出值为0.071 mg/kg。标准规定为小于等于0.02 mg/kg。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永寿县家家用超市销售的鸡蛋,氯霉素检出值为5.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永寿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3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蔬菜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阿维菌素啶虫脒、氟虫腈、甲基对硫磷、甲基异柳磷、甲胺磷、多菌灵、毒死蜱、氧乐果、克百威等项目。
二、蛋类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二)检验项目
抽检项目包括铅、镉、总汞、氯霉素等项目。
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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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省份 |
食品名称 |
生产日期/批号 |
规格型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NCP61042617060016 |
1 |
咸阳阳光市场 |
/ |
永寿县良友超市 |
陕西 |
莲花白 |
2017-06-03 |
散装 |
氧乐果0.071mg/kg 小于等于0.02mg/kg |
蔬菜 |
2017年第15号 |
2017.12.13 |
永寿/县抽 |
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
NCP61042617100074 |
2 |
/ |
/ |
永寿县家家用超市 |
陕西 |
鲜鸡蛋 |
2017-10-16 |
散装 |
氯霉素5.0μg/kg 不得检出 |
蛋类 |
2017年第15号 |
2017.11.13 |
永寿/县抽 |
西安康派斯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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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农药残留
农药进入粮食、蔬菜、水果、鱼、虾、肉、蛋、奶中,造成食物污染,危害人的健康。一般有机氯农药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很慢,累积时间长。有机氯在人体内残留主要集中在脂肪中。如 DDT在人的血液、大脑、肝和脂肪组织中含量比例为1:4:30:300;狄氏剂为1:5:30:150。由于农药残留对人和生物危害很大,各国对农药的施用都进行严格的管理,并对食品中农药残留容许量作了规定。如日本对农药实行登记制度,一旦确认某种农药对人畜有害,政府便限制或禁止销售和使用。
二、兽药残留
长期食用兽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后,当体内蓄积的药物浓度达到一定量时会对人体产生多种急慢性中毒。目前,国内外已有多起有关人食用盐酸克仑特罗超标的猪肺脏而发生急性中毒事件的报道。此外,人体对氯霉素反应比动物更敏感,特别是婴幼儿的药物代谢功能尚不完善,氯霉素的超标可引起致命的“灰婴综合征”反应,严重时还会造成人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四环素类药物能够与骨骼中的钙结合,抑制骨骼和牙齿的发育。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可致急性肝毒性。氨基糖苷类的庆大霉素和卡那霉素能损害前庭和耳蜗神经,导致眩晕和听力减退。磺胺类药物能够破坏人体造血机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