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3号
关于1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的通告
近期,咸阳市秦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肉及肉制品、新鲜水果、新鲜蔬菜、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大米、糕点、小麦粉、蔬菜制品9类食品3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陕西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咸阳福园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畅瀛农副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瓜籽(烘炒类),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04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滑石粉检出值为7.3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秦都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已要求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秦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