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10号
关于4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的通告
近期,武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新鲜水果、新鲜蔬菜、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5类食品2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武功县普集镇上海蜂蜜蛋糕房销售的海绵蛋糕,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256mg/kg,标准值为≤100 mg/k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武功县普集镇上海蜂蜜蛋糕房销售的鸡蛋糕,铝的残留量检出值为270mg/kg,标准值为≤100 mg/k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武功县张凯瓜子店销售的奶油味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13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武功县香满园熟食店销售的猪耳朵,亚硝酸盐检出值为1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武功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武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