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第5号
关于1批次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的通告
近期,永寿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品1批次,抽检项目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永寿县鲁味傻鸭鸭脖店的肘子,亚硝酸盐(以NaNO2计)检出值为50mg/100g,标准值为≤30mg/100g;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永寿县市场和质量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永寿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