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咸)食药监药〔2017〕 005号 |
陕西铎耀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葛根案 |
陕西铎耀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
王小良 |
该公司生产、销售劣药(批号140401)葛根经检验显示其性状检查项目不符合规定。 |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主动履行 |
咸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8.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