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咸)食药监食罚〔2017〕S-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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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饮用水案 |
永寿县春泉饮品有限公司 |
李春英 |
纯净水检验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标准 |
1、 没收违法所得878 2、 罚款10000元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及《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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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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