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13年第1号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陕政办发 〔2013〕66号),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的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职能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自即日起,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实施主体变更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在新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前,为保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连续性,食品生产许可的受理仍按原规定程序运行。
特此公告。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