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三原明欣食品有限公司符合注销条件,按规定予以注销,即日起,被注销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表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日
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表
企业名称 |
产品名称 |
住所 |
生产地址 |
检验方式 |
证书 编号 |
有效期至 |
发证 日期 |
注销原因 |
注销 时间 |
三原县明欣食品有限公司 |
肉制品(酱卤肉制品) |
三原县温家村 |
三原县温家村 |
自行检验 |
QS6104 0401 0111 |
2016年6月6日 |
2013年6月7日 |
因选址不当,停止生产经营 |
201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