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食药监发〔2016〕21号
为加强我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队伍建设,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组长资格管理,进一步提升现场核查工作质量,确保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我局拟组建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库,现就我市审查员信息登记事项及审查组长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含已取得审查员资格,但证书未下发人员)填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登记表》(附件1)。
二、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组长的遴选按照个人自愿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申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食品监管或检验岗位工作;
(二)持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国家注册审查员证书;
(三)具有连续3年以上食品生产许可实地审查经历,参加食品生产企业许可审查次数不少于6次;
(四)在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中无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同时填写《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组长推荐表》(附件2),并经所在单位推荐上报,由市局择优选任。
纸质表格资料请加贴本人一寸免冠照片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审查员证书等复印件一并于3月18日前报送市局许可法规稽查科,电子表格文件报送至764447615@qq.com邮箱。
联系人:高健鸽 联系方式:029-33176510
附件1 咸阳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登记表
附件2 咸阳市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组长推荐表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