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西安昱康医药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等2家药品零售企业存在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14号令)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2003]25)第四十五条,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28日
注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认证证书编号 |
1 |
西安市昱康医药有限公司咸阳分公司 |
C-XY15-01692 |
2 |
淳化新特药经销部 |
C-XY15-13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