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济盛堂医药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在药品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为加强药品经营安全的风险防控,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和发还药品GSP证书管理规定(试行》,决定收回该4家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现予以公布。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GSP证书 |
证书收回 日期 |
违法事实 |
1 |
泾阳县济盛堂医药有限公司 |
潘芳玲 |
泾阳县云阳镇街道 |
C-XY15-07488 |
2017年11月29日 |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 |
2 |
三原县药材公司大程药店 |
钱建章 |
三原县大程镇街道 |
C-XY15_08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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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咸阳惠民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 |
田宏刚 |
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西路秦源小区南门口 |
C-XY14-0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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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咸阳裕华中医药保健品经销部 |
李为华 |
咸阳市珠泉路南侧19号 |
C-XY15-013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