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01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咸阳六合堂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了药品飞行检查,现场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违反药品GSP规定的行为,采取了收回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防控措施,并责成兴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督促企业按照缺陷项目完成整改工作。目前,该企业已经兴平市局现场检查验收合格,检查报告已上报市局。市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回和发还药品GSP证书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发还该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GSP证书 |
发还日期 |
1 |
咸阳六合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
杨栋林 |
姚冬梅 |
咸阳市兴平市金城路中段药市村北侧 |
C-XY17_03003 |
2018年01月03日 |
咸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 01 月 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