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 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咸)食药监食罚〔2018〕S-10号 |
西安秦牧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配方羊奶粉案 |
西安秦牧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程刚刚 |
西安秦牧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泾阳秦川乳业有限公司2017年4月1日生产的高钙富硒配方羊奶粉和2017年4月2日生产的中老年配方羊奶粉外包装标签标识有预防治疗疾病的字样、营养素参考值百分比标识存在虚假及标签标识不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营养标签标识不符合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通则》标准要求。 |
种类:1.没收违法所得;2.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一)项、《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食品类)(试行)》第七条第(二)款。 |
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起十五日内主动履行 |
咸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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